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完本小说网 >>科幻 >>快穿:丛林法则 >>一饭之恩(5)
就这样一养就是五年。 昔日的小男孩已经变成一个少年了,人长得壮实了一点,个子也往上蹿了一大截儿了。 现在再穿女装就不合适了,一眼就能看出来是个男的。 所以清欢就让他整天窝在家里,深居简出,也是他爱静,能耐的住性子。 唯一不好的就是那个一饭之恩的破任务,清欢都把他喂这么大了都没完成。 所以要么是找错人了,要么就是任务方向不对。 清欢现在还是靠采药为生。她不是不想给人看病,但是她名声在这儿,没人敢找她治。 她也愿意过着平静的生活,懒得去出头。十里八方唯一的医女,她恐怕是嫌日子太好过了才会出去浪哦。 现下卖卖药,练练武日子已经很充实了。 唯一让她不安的就是木香的事儿了。 这个小镇消息闭塞,也没有听说哪里发大水。 所以清欢不打算再在这里住下去了。 反正杨秀也藏不住了,为了避免哪天被人给按到水里浸猪笼了还是先跑吧。 清欢不差钱儿。 只花了十两就把杨秀变成她亲弟弟了,又花了二两银子办了个路引,打算往更大的镇子里走走。 这个镇子还是太小,连马和马车都买不到,只能买了个牛板车。 杨秀赶着牛车,清欢就躺在车板上,看着头顶湛蓝的天空,闻着路上野花野草的香味儿。自由爽快的滋味儿也不过如此了。 两人走的官道,也不着急,慢悠悠的,偶尔还能遇见行路的旅人,行脚的商队,还有疾驰而过的马车。 因为清欢梳的是妇人簪,还总是被人误会两人是小夫妻。 不过清欢总不厌其烦的解释:这是我弟,丈夫死了爹娘也去了,带他去XX城投靠舅亲。 杨秀总不爱说话,这个习惯可不好,所以清欢总有意的锻炼他让他去和人搭讪。 偶尔被人不悦的打发掉,也有健谈的老大哥天南地北的吹。 等他回来清欢就问他那些人说了什么。 他回答的也是一板一眼的。 后来他便能主动搭讪,然后问路问客栈问落脚点了。 没办法,这时代女子没人权,有些事还是要男人做的。 因为走得慢,整整赶了三天的路,才到了襄城。 排队进了城,清欢就找了家中规中矩的客栈好好洗了个大澡。 这两天风餐露宿,搞的灰头土脸的,感觉身上都积了一层泥垢了。 还是洗个澡爽快。 杨秀就站在门外守着,听着屋内的水声,耳根就不自觉红了。 随即他就有些懊恼。 他知道姐姐从来只当他是个小孩子,甚至以前都是把他当成女孩子在打扮的。 他怎么可以胡思乱想。 清欢洗完澡换完衣服就出来了,穿着青灰色棉布衣服,梳着道姑发型。干净利落的很。 “我洗好了,你要不要洗,让小二给你换水” “哦...嗯”杨秀抿了下唇,低垂的头轻轻点了点。 清欢避嫌,没有多待,直接下楼找了个桌子坐下,点了两道家常菜,边喝茶边等小二上菜。 这家客栈是挺平价的,所以人还挺多。每张桌子都坐满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