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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56章 一百五十四 解除后顾之忧

这次来,程远志并不只是打算接走大小白,而是想一劳永逸解决蛮族问题的。 他的治下,不应该有如此一个独立王国存在,哪怕这个王国的首领是他老婆,也不行! 在蛮族,强大的族人理应获得最优先的支配权和交配权。 蛮女在蛮族是金字塔顶的存在,所以她无论做什么事,蛮族之人都不会有异议。 有异议也没用,因为蛮女会打到他们没有异议。 基于蛮女在蛮族超然的地位和交配权,程远志也不是没怀疑过大小白是否亲生。 不过,一想到自己的来历,瞬间就释然了。 儿子是不是亲生的不重要,重要的是,他需要有这么两个儿子。 当然,这只是程远志内心的想法,从蛮女的性格上来分析,大小白是他儿子这一点,应该是铁板钉钉的。 程远志的到来,令蛮女很是兴奋。 她欣喜的跑了过来,弯腰一把扛起前者,骄傲的将他杠回了木屋。 熟悉的动作、熟悉的力道,令深埋在心底的回忆一下子喷涌而出,程远志顿时唏嘘不已。 他决定享受完再说。 程远志斜靠在木板床上,看着蛮女忙忙碌碌的沐浴更衣,仔细梳妆打扮,心下忽然很平静。 蛮女打扮过后仍是素面朝天,脸上肌肤紧致而细腻,犹如二十多岁的青春女郎。 蛮族里没有胭脂水粉,即使有,她也不会用。 所以程远志是空手来的,什么东西也没给她带。 蛮女也不在乎这些身外之物。 “你今年几岁了?”程远志问她。 这是困扰了他许久的问题,他和蛮女第一次见面是184年,现在已经是195年。 十一年过去了,就算当初蛮女只有二十岁,此时也应该年过三十才对。 三十多岁的女人,肌肤怎能如此之好?不见丝毫松弛、尾纹、老态。 蛮女扳着指头数了数,温声细语说道:“有二十六个寒暑了。” 不是吧! 程远志腾地一下坐起来,一脸难以置信。 这么说来的话,蛮女当初跟他的时候,岂不是只有十五岁…… 十五岁就当上了蛮族首领,那么能干! 十五岁就发育得那么好! 完全没感觉出来呀。 这不亚于猪八戒吃人参果――光顾着把整个果子往里面塞了,啥滋味都没品出来。 透过木窗,程远志看到大白和小白站在木头垒起木台上,叉着腰,唾沫横飞,正对着围在下面族人们、讲述大城市里的精彩和繁华。 在大小白身旁,立在一个很可爱很支棱的小丫头。 她看上去约莫有十二三岁,细眉大眼,灵气十足,模样像极了缩小版的蛮女。 不用猜就知道,那是三胞胎的另外一个孩子小红。 程远志感慨道:“我们又有四个寒暑没见了。” 蛮女“嗯”了一声,目光遥遥的落在三个孩子身上,眼神里满满的都是喜乐。 房间里的气氛逐渐欢欣起来。 蛮女扭过头来,大胆的和程远志对视着,好看的桃花眼里闪烁着别样的光采。 这熟悉的目光令潜藏在程远志灵魂深处的肌肉记忆,一下子就涌了上来…… ……… 再次从木屋里出来的时候,已经是七天之后。 程远志扶着墙壁,轻手轻脚,慢慢的挪到一处向阳背风的温暖所在,缓缓将自己的身体放入太师椅内,长长松了口气。 赵云和速该迅速围过来。 前者关心的问道:“主公,您气色很差啊,要不要吃点东西补一补。” 后者瞪了前者一眼:“补是跟不上趟了,这个时候,大帅应该不受任何打扰,安稳的睡一觉才行……” 赵云扬了扬拳头,“你又和我杠,是不是皮痒了?” 速该冷哼一声:“俺今晚忽然有点空闲,小心你的婆娘!” 夫人被偷窥是赵云不可触碰的逆鳞,他登时大怒,正作势要与速该打一架,却见程远志重重地咳嗽了一声。 这几天,他除过吃喝拉撒,干的净是一些屁事。 生产队的驴子都没有这么忙。 这导致他现在眼前还是各种白花花的闪图,时不时的飘过。 好在,这番辛劳没有白付出,蛮女很爽快的保证,一定帮他说服大小白去邺城。 至于搬迁整个山寨,程远志还没有提。 一直在忙,没顾上提。 黄昏的时候,蛮女搂着小红,去了另外一间木屋,这让程远志庆幸之余,多少有一点失望。 翌日一早,刚睁开眼,程远志就看到小红背着小手,倚在门口,乌溜溜的黑眼珠好奇的打量过来。 见他醒来,小丫头迫不及待跑进房里,立到床前,探着小脑袋问道:“你是我阿父吗?” 程远志点点头,忽然莫名的感觉有点心酸。 或许,小丫头问这话的时候,根本就没意识到“阿父”意味着什么,以为只是一个称呼,一个玩伴那么简单。 程远志温声道:“你愿不愿意跟大小白一起去城里?” 小丫头眼神一亮,“城里有什么好玩的嘛。” “有很多,有会跑的马车、甜丝丝的蔗糖、好看的杂技、还有很多美丽的新衣衫……” 小丫头歪着脑袋,咬着手指头,没办法想象出进城以后的精彩,她只是从大小白的口中听说过这些,以前,她甚至觉得山寨里的日子就是最好的。 但两个哥哥从城里一身洋气的回来后,她改变了固有看法,开始向往那里的生活。 但她又舍不得离开母亲。 所以她纠结的小脸都拧巴在一起。 大小白凑过来起哄道:“城里可好玩了,我们有好多匹小马驹,用之不尽的金币和银币,想去哪儿就去哪儿。” 程远志笑道:“没错。” 于是小丫头更纠结了。     这时,蛮女红着眼眶走了进来。 虽然她愿意大小白跟程远志走,可是,如果程远志要把小红一起带走,她还是不肯的。 就像她不会独占大小白一样,她认为程远志也不应该剥夺她做为母亲的权利,不带走所有孩子。 至少要给她留一个,玩一玩。 但没想到程远志竟然想一锅端了,把三个孩子都带走。 蛮女顿时就觉得心情很阴郁,像遇到负心汉那般阴郁。 但是她又不敢翻脸。 今时今日的程远志,早已是她惹不起的存在。 远的不说,光是此刻站在门外,一丑一俊那两个护卫,她都觉得很难对付。 尤其是体型小一点、有点丑的那个护卫(赵云),精气神旺盛的有点夸张。 在蛮族中,判断一个男人美丑与否,是和他的块头大小直接相关。 所以速该在蛮族很受女性欢迎,赵云无人问津。 而判断一个人能打与否,则是依靠精气神。 蛮女便是此中好手。 所以她知道,自己此刻除了哭,似乎没有丝毫讨价还价的余地。 她不知道自己此时为何会湿了眼眶,自从懂事起,她就从来没有哭过了。 因为没有遇到过难住她的问题,没有遇到值得她哭的事情。 程远志定定的望了蛮女很久,忽然觉得此刻她才像个真正的女人。 “就算你想哭,至少也要到邺城再哭吧。” 什么意思? 蛮女愣了愣,大眼睛里全是不解。 程远志看着立在一起的三个孩子,沉声道:“你愿意和孩子们一起去城里吗?” 蛮女连忙点了点头,迅速破涕为笑。 心情忽然晴朗了起来。 程远志又道:“以后,你就住在邺城,和孩子们一起。” 蛮女转头望了望聚集过来的族人们,小声问道:“他们怎么办?” “他们?”程远志皱起眉头,“他们应该从山里搬出去,过上更好的生活。” 蛮女想了想,觉得也只能这么办了,便一一去询问族人,问他们愿不愿意离开山里。 少顷,蛮女半喜半忧的转回来:“大部分愿意跟我走,少部分想留在这里。” 程远志神色一正,“不行!” 他们不会把这里当成当民主社会了吧? 想不去就不去? 程远志出了木屋,纵身跃上高台,举起长剑,气聚丹田,对着嘈杂的台下朗声道: “我以族长力巴的身份命令你们,搬出山去!” 此言一出,台下哗然,众人吵成一团。 看来这个身份卵用没有......程远志挥动长剑,将高台上一根腰粗的木桩斩断,沉声道: “我以大汉朝廷的名义,命令你们搬出去,否则大军到时,有死无生!” 这一次,高台之下的千余蛮族人迅速安静下来,再没有一个人出声反对。 他们知道,惹了首领的力巴,最多挨一顿打;而惹了朝廷,会没命的。 而后,在蛮女崇拜的目光里,程远志收起长剑,傲然宣布道: “很好,明日全族启程,去往邺城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