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完本小说网 >>悬疑 >>绝命阴妻 >>第562章 吉穴凶穴
借助地势养伤,靠的大多是两种地形,一是吉穴,也就是所谓的风水极佳之地,二是凶穴,通常称之为大凶之穴,或者极阴之地。 下茅宗的那位茅山道士,想要养伤,大体是在这两种地形内。 “温泉村地形低洼,靠山倚水,称得上吉穴的地方有一处,就在山脚下!” 对于温泉村附近的地形,辛明星门清,只要找过去就可以了。 “既然是吉穴,为什么没人葬在这里?” 出村之后,我们直奔村后,来到山脚下,我略有些意外,这地方没有坟。 靠山面水,是吉穴的标志之一,按理说,有这么一处地方,温泉村的人死后应该埋在这里,可事实是,这里一座坟都没有。 “想葬在这里,做梦!” 辛明星冷笑一声,从牙缝中挤出一句话。 “你和这些村民结了多大的怨,连埋个人都不许?”我现在更加好奇,当年到底发生了什么事。 “记住,现在是你有求于我,我只负责帮你找到那个道士,没义务为你解答释疑!” 辛明星脸色骤然变冷,冷冷的说道。 我有些没趣,揉了揉鼻子,这女人一会像是开了屏的孔雀,恨不得将我的目光全都吸引过去,一会像是刺猬,恨不得把人刺死,难以捉摸。 不过有一点可以确定,温泉村的村民就是她的逆鳞,谁替那些村民说话,她就和谁拼命。 “这一处,是大吉之地,葬在这里,不说帝王将相,大富大贵是没问题的!” 转过头,辛明星伸手画出了一大片地方。 “这怎么找?” 我一时有些无语,她画出的地方太大了,方圆百米之内,都在她画出的范围内,难道我要扛把铁锹,一寸一寸的翻找吗? “我既然应允你了,找人的事情就不用你来!”辛明星话里带着一股气,瞥了我一眼后,抖了抖手腕。 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自她的衣袖中传出,一群黑色小毛虫爬了出来,落在地上。 毛虫米粒大小,属于软体虫子,身上遍布着黑色的长毛,落地后,它们在地上蠕动着,头部在地上拱了拱,便钻了下去。 数百个毛虫分散在这片地界,迅速的消失在我眼前,钻入地下。 看到这一幕,我有些恶寒,这些虫子太恶心,特别是它们聚在一起,黑色的长毛堆成一团,让人鸡皮疙瘩都起来了。 如果我没记错,辛明星穿衣服的时候,全程都在我的眼皮子底下,所有的衣服都是新的,这些虫子,她是从哪变出来的? 过了大约十分钟,辛明星脸上的冷意尽退,嘴角勾出了一抹弧度,摇曳着腰肢来到我跟前,用胳膊蹭了我一下,娇媚到:“等急了吧?” “你是属狗的吧?”我笑着问道。 “啊?”辛明星一愣,一时间没反应过来。 “这才多大一会,你的脸也变得太快了,没穿衣服那会求我,穿上衣服诱惑我,提起村民又怼我,现在又来撩拨我!”我数落着她,把她这一会的表现说了一个遍。 “哼!” 她脸色又是一变,跺了一下脚,一转身走了。 这一走就没停,眼看着就要走出百米开外了,亮子来到我身边,碰了我一下:“哥?” “没事!” 我摇摇头,努努嘴道:“她没想走!” 话音刚落,辛明星停了下来,一些米粒大小的黑色毛虫从地底钻了出来,顺着她的裤脚爬了上去。 辛明星侧身向左,走了十米左右,再次停下,地底再次钻出一些虫子。 如此行走,绕了一个大圈后,辛明星又回到了我身边,手上堆叠着一个由虫子组成的黑色毛团。 她伸出手,示意道:“一共六百三十八条食气虫,一条不少,全都回来,那个道士没在这里!” “那就下一处!”我想了想说道,同时抬头向左侧望了一眼。 左侧是火山灰堆叠成的那座小黑山,也是火石洞的所在地,之前虽然干掉了古风,可我总觉得太容易了一些。 “别以为古风死的挺容易,如果没有你,死的就是我,一个幻蝶,足以让我们陷入万劫不复之地!” 辛明星也向左侧望了一眼,猜到了我在想什么,“那个道士不可能在火石洞,火石洞内的环境不适合养伤,这么多年下来,那里不说蛊虫遍地也差不多,在那里养伤,绝对是找死!” 我点点头,没说什么,跟着辛明星赶往下一处。 下一处是一处乱葬岗,这里算是温泉村的祖坟所在地。 正常的坟茔地,必定立碑立墓,可这里,一块碑都没有,也不是没有,只是没有石头的,所有的碑都是木头的。 木头容易腐烂,尤其是没经过处理的木头,这是常情。 温泉村的坟茔地,所有的墓碑都是用木头做的,而且大部分都已经烂了,就比如我面前的这一块。 这块碑大约一米长,斜靠在坟包上,根子已经露了出来,散发着一股霉味,上面的字迹也不太清晰,而且长着苔藓。 不只是这一块,这里所有的坟包都是如此。 有木头立的碑还算好的,很多坟包,连个碑都没有,就那么孤零零的矗立着。 不仅如此,在这里看不到一丝祭祀的痕迹,一个个坟包前,没有贡品,也没有香烛纸钱烧过的痕迹。 “温泉村从来不上坟烧纸!”辛明星冷笑着解释了一嘴,抖了抖衣袖,那些所谓的食气虫自她的衣袖中脱落,钻入了地下。 “阴气很重!”亮子这时添了一嘴。 “嗯!” 我点点头,不只是阴气重的问题,而是这里简直就是一个怨气集中营。 就比如我面前这座坟,看似很好,立了一个木头碑,可我看的分明,腐烂的墓碑根子处,一个中年人努力向外探着脑袋,痛苦的呻吟着。 他的头和墓碑连在了一块,墓碑在腐烂,他的头也跟着腐烂,每挣扎一下,就有一块烂肉掉落,露出里面猩红的肉芽。 看到我,他眼中露出一抹哀求之色,意思很明显,想要让我替他解脱。 “王明志,民国二年生人,死于民国三十七年,生前共杀十三人,镇杀于此!”辛明星低头看了他一眼,如同机器一般,面无表情的说出了这人的经历。 “杀人?”我问道。 “这还只是死于他手下的,奸淫的无法统计!”辛明星向前一步,抬脚踩在这个名为王明志的脸上,向下碾了碾。 王明志大张着嘴,好像溺水一样,大口的呼吸着,那张嘴里面,黑洞洞的,没有牙,也没有舌头。 “哦,忘了告诉你,他生前是胡子!” 抬起脚,辛明星灿然一笑,指了指那张彻底烂掉的脸说道。 胡子是什么,我很清楚,说白了就是土匪。 东北出胡子,甚至当年的东北王张作霖就是胡子出身。 胡子,也就是土匪能干出什么,我完全能想象得到。 “也就是说,温泉村的村民,都是胡子后代,对吗?”我立马反应过来,沉声问道。 “挺聪明的,没错!” 辛明星点点头,指了指脚边的那张烂脸说道:“当年这帮家伙想要金盆洗手当良民,他们以为当年犯下的事没人知道,以为可以安生的过后半辈子,真是笑话?” 我皱着眉,没有作声,事情不会这么简单。 想要洗白,可不是一句金盆洗手能做到的,只要他们祸害的村子还在,就别想前半辈子烧杀抢掠,后半辈子安心生活,事情哪有这么简单? 除非,知道他们罪行的人都被杀光了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