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完本小说网 >>言情 >>住鬼祠的少女 >>第107章 见见老妖精
昊骞看过来,对王霸天说道:“这人你见也见了,可以回去了吧?我还得带她去见我姥姥。” 王霸天拿着帕子狠狠的擦衣服上的油渍,闻言怒了,将帕子一把丢在昊骞脸上。 “走什么走!你没脑子的吗?我不远千里跨界而来,就为了看她一眼的吗?她有多大的脸啊?她又不是苜幽公主……呜呜呜!” 昊骞扑过去,趴在王霸天身上,两只爪子死死按住他的嘴。 对着他破口大骂:“你特么想死别害我行不行!滚出去,滚回你的鬼界去!个王八崽子,还给你脸了,敢来我狼族撒野!” 昊骞骂骂咧咧,抓走王霸天就往门外丢去。 王霸天尖叫一声,就飞出去了,明亮的火把照耀下,很快变成了一个黑点,连声音也听不清了。 昊骞犹自不解恨,伸出一爪子,拍在林惜跟前的桌上。 “呯”一声,桌子四分五裂。 林惜都惊呆了。 这蠢狗还挺有脾气。 昊骞当然有脾气,他只是在老祖宗面前没脾气,虽然这么多年来,狼族在他手中没什么进益,但是,也没落后多少。 所属地域,在老祖宗手里时有多大,现在还是有多大,也没外族轻易敢来闹事,虽然小纷争不断,但大的争战从未有。 可以说,他不是一个能将没有争为己有的王,但他绝对是一个能将己有守住不被抢走的王。 当然,这也仅仅是他自以为而已。 自以为,自己能做到,所以,自以为自己,也该得到与老祖宗在位时,相同的拥护和尊敬。 老祖宗在时,鬼王都对狼族带有三分敬意。 凭什么到了他这里,连个小小鬼使家的傻儿子,也敢来对他大呼小叫了。 这绝对不能忍。 对,他把那王八崽子丢出去,绝对不是因为对方提到了苜幽公主,而是因为对他大呼小叫。 无知小儿,不知天高地厚,刚才就该一爪子拍死,丢出去还浪费力气。 昊骞气呼呼的想着,龇牙瞪眼,毛发竖起,一副随时要咬人的样子。 林惜擦了擦手和嘴,默默往后挪了挪。 六爪也往后退了退。 这个大王凶残暴虐又喜怒无常,做他下属也挺不容易的。 昊骞的怒气渐渐平复下来,转头,金灿灿的眼睛,盯在林惜脸上。 林惜浑身一僵,差点跳起来。 昊骞冷哼道:“走,跟我去见姥姥。” “哦。”林惜应了一声,二话不说跟着就往外走。 六爪默默的后退,一直退到大殿侧门,见大王和林惜双双往门外走,都没叫它。 它撒腿就跑,好像身后有恶鬼在追似的。 可不就跟被恶鬼追一样嘛! 那个老祖宗,可比恶鬼要恐怖的多了,见一次,都能去掉半条命。 不知者无畏,林惜还有心情和昊骞聊天。 “你为什么不幻成人形啊?你这样跟在我身边,不知道的还以为我在溜狗呢。” 昊骞转头瞪她一眼:“哼,你一个食物而已,多大的脸,敢说这句话。” 林惜瞥了它一眼,伸手从跨包里掏出个圆溜溜的橙子,往前一丢。 “快,捡回来。” 昊骞眼角瞥见一个圆圆的东西飞出去,又听到这话,下意识就跑了出去。 跑了两步猛然停下,转头看林惜,眼神羞恼。 “哈哈哈……”林惜边笑边冲过去,自己捡起了橙子。 冲昊骞晃了晃:“不敢劳烦狼王,我自己捡就好。” “你!你耍我。”昊骞眯了眯眼,眼中戾气一闪而过。 林惜连忙摇头:“没有没有,我哪敢啊,我就手滑了。” 昊骞眼神定在那双手上。 苍白的皮肤,纤细的手指,光不溜丢的,没有毛发,也没有爪子,可不就得打滑嘛。 这样一只手,能干啥?啥也干不了嘛 昊骞嫌弃的收回目光,昂首挺胸往前走。 林惜跟在它身后,边剥橙子边笑,越笑越大声。 昊骞忍了又忍,终于忍不住,幻成了人形。 身高体壮,穿着灰色束身衣,居高临下瞪了林惜一眼,冷哼一声撇过头去。 就算是幻成人形,他也比这死女人好看,至少他的手不打滑! 食物而已,等姥姥利用完了,他就立马要回来,削成肉片打火锅吃。 林惜感觉不到狼王的丝毫恶意,相反,她觉得这只狼王蠢的挺可爱的。 长的也还不错,重点是,身材很好啊。 林惜跟在他身后,从上看到下,又从下看到上,越看越觉得好看。 她剥开橙子,分了一半递给他:“吃不吃?新鲜的甜橙呦。” 昊骞嗤之以鼻,不搭理她。 活了几百年,就没见过问狼吃不吃橙子的,这种人不是智障,就是故意的! “走快点!娘们唧唧的,烦死了。”昊骞看着远远落在身后的女人,气的不行。 她一定是故意的!此时此刻,她以为走慢点,拖延点时间,就可以不见那个老妖婆……啊呸,老祖宗了吗? 她想的美! 林惜小跑着追上来,嘴里还塞着橙子。 “是你太快了!两条腿哪能追上四条腿的,你说是不是?” “切,无知。” 这个世界,跑的快不快,可不是光看有几条腿的。 有些东西,天生就跑的快,日行万里,无人能及。 就算那些山精鬼怪们有十条腿,二十条腿,都没他两条腿跑的快。 这就是天赋啊,天要他跑的快,他就跑的快了。 昊骞怔怔的想着,那种东西,天生不为三界所容,那天什么时候让他死呢? “诶,你不等我吗?” 身后一声大喊让昊骞瞬间回神。 他停下脚步,往后一看,那死女人又落后他一大截了!这真是! “你又怎么不走了!”昊骞压着火气怒问。 林惜站在山脚下,冲着半悬崖上的昊骞瞪眼。 “你说我怎么不走了,这是悬崖,悬崖!我又不是猴子!” 昊骞:“......” 他愣愣的看了看,果然,自己早已经不知不觉的攀在悬崖上了,那女子此时是在仰望他的。 生人果然是个弱鸡,除了肉能吃,别的一无可用。 所以说,还是猴子看着顺眼! 有毛皮,能攀山,从不遛狗。 昊骞后悔没有把六爪叫来,他无可奈何的跳下去,扛起林惜就往上攀跃。 对此,林惜已经习惯了。 原来灰狼喜欢扛人的,不知道宣朗有没有这个习惯。 林惜趴在昊骞结实宽阔的肩膀上,犹豫了一秒。 伸手在昊骞背上摸了一把,这肩,这腰,这臀…… 不摸白不摸嘛,林惜擦了擦口水,又在昊骞腰上摸了一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