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完本小说网 >>其它 >>我们都是筑梦人 >>我一直都在(三十三)
冯亦容想起金舆的时候,眼里总是会涌起海水一般的悲伤,寒冷而深邃,怎么也藏不住。 马一鸿无法知道她的悲伤从何而来,不去问,也不去猜,只是沉默地陪伴。只想用行动告诉她,这世上还有好多值得她去爱的人。她总是会那样用心地对待感情,但祈求上天一定不要让她只对一个人用心。 因为那个人,早已死在记忆的河流里。 冯亦容拿好耳环结账的时候,马一鸿又要为她买单,但冯亦容拿走了马一鸿的手机,自己抢先了一步,他们都走出手工饰品店的时候,冯亦容对他说:“我不想欠你太多。” “不多不多,一辈子那么长,慢慢还呗。” 冯亦容当然听出来了其中的意味,她没有回答,而是一个人走在了前面,去有桥的地方,看湖,湖水很平静,想必也很冰冷,尽管阳光洒在湖面上,看似温暖与明媚,但是在湖水的深底里,还是会很冷的对吧? 她静静地站在湖边看了很久,马一鸿也静静地站在她旁边待了很久。 两人都没有说话,保持了很久,等到冯亦容离开湖边的时候,脸上已经轻松了许多,马一鸿走在后面,看见有一个卖花的市集,他走进去,给冯亦容挑了一束白玫瑰,从冯亦容的身后将花伸出去,纯白的一大束,突然出现在冯亦容面前,把她吓了一大跳。 “吓死我了!我还以为是哪只猫要跳到我肩膀上来了!” “是我这只猫,送给你,希望你开心。” “谢谢!这真的是我人生中第一次收到男孩子的鲜花哎……” “不是吧?小姐你贵庚啊?” “enmmmm……25啊。” “在这漫长的青春岁月里,小姐你长得如此貌美如花竟没有哪个傻小子送过你鲜花?” “真的没有……有收到过情书,文学名着哈哈哈,还有钢笔,巧克力,奶茶,草莓,娃娃……一系列的,但就是没有鲜花哈哈哈。大概他们会认为在我心里送鲜花是一件很俗的事情,所以不会去碰,呵呵呵……” “对啊,感觉你就是不想跟很俗的事情搭边……” “也还好啦,不俗不俗,很浪漫,谢谢马一鸿先生,我很喜欢。” “你喜欢就好。我一直以为,你的英文名叫Rose,你会很喜欢玫瑰,我之前听说,这是一种百分之九十八的女人都会喜欢的一种植物,只要它们在女人的面前盛开一天,女人的心情就愉悦一天,是这样的吗?” “Rose只是取自我的中文名谐音,没什么特别的含义。但相比起玫瑰,我更喜欢蔷薇。” “Rose,亦容?蔷薇?噢?为什么?” “准确地说,是野蔷薇。拥有极强的生命力,从蔓藤沿着墙壁用力地向上生长,原始而奔放,绽开时,阳光下,时光里,轰轰烈烈的一簇簇惊艳。‘Inmethetigersnifftherose’,老虎是我最喜欢的动物,蔷薇是我最喜欢的植物。” “所以说,玫瑰,即使她的名字不叫玫瑰,也无法改变她的芬芳。” “玫瑰的气息,确实是一种让人很舒服的味道。”冯亦容靠近玫瑰,深吸一口气,闭上眼,彷佛就能想起,那个夜晚,她与金舆在羊肠小巷子里拥吻,昏黄的灯光暧昧晦涩,周围寂静得如同坟场,他们的心与呼吸同时绽放出一个个烟花,在耳边轰鸣。她脸上用的是DrSebagh的玫瑰精油,玫瑰气息犹如许多幽灵游走在他们之间。 冯亦容捧着花,继续往前走,古镇也是极安静的,偶尔从旧房屋中传出几声猫叫或者狗吠,偶然路过几个游客会向她投去目光,匆匆一瞥又离开。 不远处有一家纹身店。冯亦容与马一鸿走了进去。 冯亦容将玫瑰放到了桌子上,从桌子上面的小抽盒中取出一张白纸,用黑色签字笔在上面写了:followyourheart. “麻烦你,帮我纹一下这个。” “你需要纹在哪里?” “脚踝。” “脚踝处靠近关节,纹的时候可能会比较疼,要不我在旁边看着,让你男朋友给你纹,下手轻点?” “不用,多痛我都能忍。” “哎,冯亦容,你要纹身吗?”马一鸿拉了拉冯亦容的衣袖。 “这不是明显的吗?来纹身店不纹身难道来饮茶吗?” 马一鸿只好在一旁乖乖的不敢说话。纹身师让冯亦容坐好在椅子上将裤腿挽起来,露出小腿与脚之间那一块洁白细腻的肌肤,脚关节的微微隆起充满了性感与魅惑的信号,马一鸿在一旁看得入迷。冯亦容身材纤细清瘦,手脚关节处更是明显,细细长长的好似枝头的细枝,干练明冽的气质也从中涌现出来。 Followyourheart. 冯亦容的这个纹身是要告诉自己身体之外的灵魂,希望今后每走的一步,都能够真的从心,followyourheart. 听说脚踝是人体的第二心脏,脚踝上的血液与心脏的血液之间的路途有多远?而从心到脚下的路,又有多远? 纹身花去了很多时间,几乎整个下午他们都待在了纹身店里,纹身时的疼痛比冯亦容想象中的还要强烈的多。但她的表情却异常平静,像那阳光下毫无波澜的湖面,她的心是湖底那无尽的寒冷与潮湿柔软的泥土。 出门时,马一鸿问她:“你冷吗?” 冯亦容点点头。 “来,你走到阳光下。” 这一路上,阳光洒下来,穿过树,穿过房屋,还有行人,斑驳不一的影子落到地上,冯亦容走在了阳光下,而马一鸿在她身边愿意一直走在阴影里。 哪里有光,哪里就有阴影,想要形影不离的两个人,必然其中有一人要在阴影里。 马一鸿也不会去想那么多,只希望她能够真正的快乐,能远离阴影,走在阳光下。 “马一鸿,你说,人的肉体死亡是不是就是从心跳停止开始啊?” “嗯,好像是这样界定的。” “那如果人活着,没有随着自己的心跳,遵从自己的内心,是不是也意味着死了?” “肉体活着,精神不一定。” “是躯壳。一潭死水。唯有从心才是源头,即便是小溪流,也可以有朝一日流向大海,日夜更替,每时每刻都是重生,都是希望无处不在。” “是吧。” “我小的时候,生过一场大病。常常夜里做梦自己会死掉,人对于死亡的恐惧,原来真的是无比巨大,让人很无力。我就是从那个时候,开始失眠的。别人家的孩子,生龙活虎,欢天喜地,我则像一只鬼魂一样,活在噩梦里,愁绪满天,病魔缠身。在那段日子里,我似乎面对了很多东西,独自一人,我的父母在我身边,心疼地看着我,却无能为力,那一些病痛,孤独,恐惧,黑暗,还有捉摸不透若隐若现的无尽的折磨……后来我发现,其实每个人都会死的啊,生命它只是一个过程,过去了便没有了。然后从那个时候开始,我会去想怎么活,怎么活才能够抵御对死亡的恐惧,直到哪天生命殆尽时,能够无怨无悔,平静如水地闭上双眼。” “那个时候,你能想象吗?十一十二岁的孩子,一天天喝着一大碗一大碗黄连熬成的中药,就端正地坐在桌子面前自己一个人无声无息地一口气喝完,不吵不闹,不哭也不喊,后来我才知道,当时不是因为不会觉得苦,而是无力反抗,对生活失去了斗志,是用接受将自己逼得去承受,再从容地沉入心底,才能使自己强大起来。” “后来呢?” “久病成医。人要学会自救,自愈,自力更生。身体的疾病也好,心里的疾病也罢,一切都是有原因的。” “现在呢?好了吗?” “快了。”冯亦容的眼神渐渐暗淡下去,突然回过神来:“哎,怎么这话题越说越沉重了……” “在我这里,你想说什么就说什么……” 冯亦容低头用手去触摸刚刚纹身的那一块肌肤,感到明显的疼痛,还有逐渐渗出来的鲜血。 “疼吗?” “一点点。” “你看你,干嘛要自我折磨呢?” 冯亦容想了想,说:“有时候疼痛使人更清醒。我觉得,人要知道自己真正想要的是什么,不能被生活与岁月推着走。自我折磨,也算是自己选择的一种吧,我喜欢掌握选择权,那是生动而优美的,在这件事情上,能让你感受到你在真切地活着。” 马一鸿心疼地看着冯亦容的脚踝,想用手去触碰,但不敢。 “回去之后,用酒精好好擦一擦吧,免得引起发炎。” “嗯。我跟你说,我可不是什么好女孩,我呢,又抽烟又喝酒,还纹身。是不是不良少女啊?哈哈哈……” “是急了还会打架的那种吗?还能够自称‘少女’的说明内心还是单纯善良的,这么大一个路痴自己一个人出来瞎逛也不怕被人拐了。能有多坏?” “哼!你怕什么?反正我也打不过你,打架倒真不会,我最讨厌战争,我可是和平爱好者,也不喜欢与人争执……” 说着说着,冯亦容一转身,人没了,马一鸿呢?